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西安市財政局
國家稅務總局西安市稅務局
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
有關問題的通知
市人社發〔2018〕36號
各區縣、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、財政局,各區縣地方稅務局、市局各直屬派出機構,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社會保險經辦中心,局屬各單位:
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、增強企業活力,根據陜西省人社廳、陜西省財政廳、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《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陜人社發(2018)27號)文件精神和要求,結合我市實際,經研究決定,自2018年7月1日起,失業、工傷保險費率按照西安市人社局、西安市財政局、西安市地稅局《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、工傷、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》(市人社發〔2016〕129號)規定延長至2019年6月30日止。延長期間,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達到合理支付月數的,應停止下調,及時恢復費率。
在本通知下發之前,各參保單位多繳納的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費部分從下次應繳中扣除。
西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
西安市財政局
國家稅務總局西安市稅務局
2018年7月 9日